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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伟星股份(0020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08年06月24日 08:10:39 中财网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08 年6月 1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08 年6 月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续申请 500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因公司 2006年向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融资到期,公司于近期向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续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该项授信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对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13 日实施了 2007 年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062,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从 150,062,154 股增加至 195,080,800 股。为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150,062,154 元变更为 195,080,800 元。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实施 2007 年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
150,062,154股增加为 195,080,800 股。为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四条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公司拟在《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增加以下内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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