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上海梅林(600073)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7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详见上交所www.sse.com.cn网站); 赞成9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自查报告》(详见上交所www.sse.com.cn网站); 赞成9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7 月18 日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 号文的要求和 2008 年 6 月 30 日上海证监局召开的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严防资金占用反弹,公司对截止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资金占用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自查工作的时间:2008 年7 月1 日至15 日 2、自查的时间范围:2007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6 月 30 日 3、自查范围: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4、人员组成及自查程序 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人为董事长,牵头人为总经理,财务正、副总监和董秘具体执行。财务正副总监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开展,包括本部、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企业的对帐等,董秘负责起草自查报告报董事会审核通过。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的同时,公司还分几个层面传达了“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精神。 二、公司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 为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较为严格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并且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中,也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规定,较好的防止了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三、自查结果 经过本次自查,公司2007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6 月 30 日未发 现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况发生,所以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资金占用问题。 四、防范措施 对于关联交易,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审议批准,从制度上保证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的财务会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从机构设置上保证公司在资金占用、使用和处置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为防止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公司董事长为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具体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实时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发生,负责监督和控股股东资金往来的情况,一旦发生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款未及时收回的情况,应立即催讨并严格防范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公司将继续关注和防止出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7 月18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