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沧州明珠(002108)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提交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中第二、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9月3日 14:00(星期三)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9月2 日—2008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08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08年9月2日 15:00至2008年9月3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燕女士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976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60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03176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77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515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829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5022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8%;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56%;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6%。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2 发行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4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5 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7 募集资金投向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8 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752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74%; 弃权0股。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9%; 弃权5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5%。 3、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生效条件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826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6%;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51%;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3%。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5022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8%;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56%;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6%。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5022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8%;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56%;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6%。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5022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8%;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56%;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6%。 7、审议《关于扩大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5022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8%; 反对169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56%; 弃权5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郜永军、张鼎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沧州明珠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沧州明珠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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