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创兴置业(600193)关联交易公告(修改稿)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雅华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华”)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振龙”)签署6 项合同,承接绿洲康城的部分景观和小区市政配套工程,6项工程合同总价款为9,240,932元。 因上海振龙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该公司60.07%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振龙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恒达、郑玉蕊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10,388万元,其中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60.07%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9.93%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陈榕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汇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2502号108-3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装潢装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标的及其造价、工程期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上海振龙绿洲康城的部分景观和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6 项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9,240,932 元,6 项合同对应的标的及其造价、工程期分别如下: 绿洲康城E-14地块44棵大香樟的购买、运输、种植、一年养护, (1)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1,650,000元。 (2)绿洲康城 E-5 地块 49 棵大香樟的购买、运输、种植、一年养护,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1,550,000元。 (3)建造和安装绿洲康城E15地块35、36区域绿化苗木、幼儿园绿化工程及土建工程,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1,647,925元,工程期为160天。 (4)建造和安装绿洲康城E15地块35-36号楼、幼儿园、西大门岗亭部分景观、绿化、道路、艺术围墙土建安装工程,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2,593,100 元,工程期为90天。 (5)建造和安装绿洲康城E15地块小高层道路土建安装工程,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1,051,409元,工程期为100天。 工程总价 (6)建造和安装E15地块幼儿园的地面景观、土建及安装工程,款为人民币 748,498元,工程期为160天。 2、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暂定价15%,作为合同预付款; (2)工程进度完成合同工程总量的50%以上时,支付合同总价的15%; (3)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 )竣工验收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结算完毕后三个月内付至实际决算总额的95%; (6)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款,保修期为竣工日起一年,满一年付清5%。 3、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工程的合同价款。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雅华景观开发业务的开展、增加收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损害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在发出会议通知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应独立董事的要求,上海雅华景观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预算审核后,出具了《关于上海雅华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绿洲康城景观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核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的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略高于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后得出的审核预算价格。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本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工程合同的价款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2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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