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000603*ST威达关于股权转让双方签定补充协议的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双方签定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简称:江西生物)与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盛达)于2008 年9 月1 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32%的股份共计 32,736,000 股以每股5.65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甘肃盛达。同时,《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公司股票如不能于2008 年11 月15 日前复牌,股权转让合同即刻无条件解除。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 3 日在《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发布了“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股权转让双方于 2008 年9 月20 日在《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刊登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由于股权转让双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公司股票如不能于2008 年11 月15 日前复牌,股权转让合同即刻无条件解除,加之证券市场深幅调整的实际,为使股权转让顺利进行,股权转让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08 年11 月12 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就《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了修订。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江西生物同意向甘肃盛达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3.32%的股权共计32,736,000 股,转让价格为2.0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65,472,000 元(陆仟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此外,《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取消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本公司股票如不能于2008 年11 月15 日前复牌,股权转让合同即刻无条件解除的条款。具体情况请投资者阅读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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