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美欣达(0020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08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08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七年的审计服务,公司对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由于安永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相关业务调整,人员变化,为使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已与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本公司提供2008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公司改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进行 2008 年度审计等服务,审计服务费用为 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改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改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08年1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11 月 1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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