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景兴纸业(002067)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6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为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 5.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5 亿元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使用5.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即自 2008 年 12 月 6 日至 2009 年 6 月 5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临2008-042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0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0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08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08-007、《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08-027)。现根据目前公司向银行融资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同意公司再次对部分银行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并增加授信银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原批准额度 调整额度 调整后额度 1 平湖市合作银行曹桥支行 860 -860 0 2 平湖市农业发展银行 5,000 -5,000 0 3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10,000 10,000 4 渤海银行浙江省分行 +10,000 10,000 同意继续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新增银行授信的具体使用金额和使用对象,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调整后,公司累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306,312万元人民币。 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及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未涉及调整的申请授信额度继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08-043,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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